17732605906

七台河圣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个人名义能申请七台河商标注册吗?

个人名义能申请七台河商标注册吗?

作者:七台河圣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8-20 08:36:47

能用个人的名义注册商标的,个人名义申请七台河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所有权归属个人,由个人决定如何使用该商标,公司无法干预。

《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个人是可以注册商标的,可以为自己的商品、服务等申请法律保护。个人商标注册,需要有:个人身份证、个体户营业执照等材料。个人申请商标,有两种途径:自己申请和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个人申请商标,需要缴纳规费与企业一样:纸质申请为300元,网上申请为279元。

个人申请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消费者实际混淆的证据,既可能表明市场中消费者存在混淆可能性,也可能因为不符合混淆可能性的要求,不能代表系争商标所涉及的消费者群体的认知状况,无法证明混淆可能性的存在。消费者实际混淆的证据,既可能表明市场中消费者存在混淆可能性,也可能因为不符合混淆可能性的要求,不能代表系争商标所涉及的消费者群体的认知状况,无法证明混淆可能性的存在。

同样,即便原告在诉讼中无法提出实际混淆的证据,也不一定就表明,市场中的消费者不可能对系争商标发生混淆。那种认为原告不能够在诉讼中提出实际混淆的证据,就表明了市场中不可能发生混淆的观点过于绝对化。实际上,原告在诉讼中提不出实际混淆的证据,可能有各种原因,并不表明市场中的消费者不会发生混淆。

首先,当系争商标所标示的商品价格较为低廉时,消费者通常会施加较低的注意程度,这就难免对商品的来源或关联关系发生混淆,而发生混淆后由于商品的价格较低,消费者也可能不会在意或意识不到,或者即便知道了也不会去联系商标权人或向有关部门投诉,这样商标权人就很难获得消费者实际混淆的证据。

其次,当原告和被告的商品在市场上共同存在的时间较短,或者被告的商品与原告的商品并不在同一个销售渠道销售,消费者也可能由于被告商品并未大量地在市场上销售而没有接触到被告的商品,不会发生任何实际的混淆。这时在诉讼中要求原告提出实际混淆的证据就是勉为其难。

最后,即便原告和被告的商品在市场中共同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消费者能够接触到原告和被告的商品,消费者也可能在发生混淆之后没有向商标权人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甚至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发生了混淆,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权人也很难收集到消费者发生实际混淆的证据。可见,对商标注册人无法提出实际混淆的证据,要结合具体的案情进行分析,不可以依此直接推断市场中不存在消费者混淆可能性。

原则上,商标法并不要求商标权人提出实际混淆的证据,当然也就不能够从商标权人无法提出实际混淆证据的情况直接推导出混淆可能性不存在。实际上,很多法院确认商标注册人无法提出实际混淆证据这种情况之后,一般都会结合原被告商品共存于市场中的时间、原被告商品的价格等因素去判定,考察实际混淆证据的缺乏是否是对混淆可能性不存在的有力证明。

如果原被告共存于市场中的时间足够长,消费者还没有发生实际的混淆,就可能暗示消费者已经正确地区分了原被告的商标,不容易对系争商标发生混淆。关于实际混淆证据的存在是否能够说明原告的商标获得了第二含义,也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去判定。实际混淆证据的存在,并不能直接推定出消费者混淆可能性的存在。法院还会结合具体的案情对实际混淆证据在混淆可能性判定方面的证明力进行考察。

同理,实际混淆的证据也无法直接推定原告的商标获得了第二含义,法院也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对实际混淆的证据进行考察。如果有消费者确实发生了混淆,但这种混淆是零星的、个别的,或者是基于消费者自身的疏忽,这就无法代表相关消费者群体对系争商标的认知状况,不能表明相关消费者都会将原告的标识视为商标,表明原告商标获得了第二含义。反之,如果双方的商标在市场上共存了足够长的时间,消费者实际混淆的证据也并非零星的、个别的现象,这就可以说明,原告的商标获得了第二含义。

商标权质押贷款如何办理手续,商标权是具有一定财产权利的,而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财产权利是可以用于质押的,为债务提供担保,以商标权进行的质押要办理相应的手续,那么商标权质押贷款如何办理手续?商标权质押贷款如何办理手续商标权质押贷款如何办理手续?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要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商标权质押贷款存在的风险:

(一)商标权质押贷款在法律上存在风险。以有形资产做担保进行贷款,只要资产没有灭失,对商业银行来说,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安全性较高。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按照现行《商标法》规定,即使已经注册受到法律保护的商标,在有些情况下也会直接被商标局宣布撤销或注销,也可能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这就会使商标失去法律效力而变得一文不值。《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有效期限是十年。

(二)《商标法》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商标禁用规定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属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的;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出现这四种情况,经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自古以来就是这样。在创业热潮下,竞争更加激烈,商机转瞬即逝。只有那些计划好利用时间的人,才能有更多的时间关注如何发展和进步。在激烈的竞争中,创业公司应该更加注重时间的价值。建立企业,商标注册和转让是必不可少的。但他们之间有很大的不同。谁更省时更有价值?本文主要介绍了商标转让与商标注册相比所具有的一些优势。商标转让是为注册商标的持有人而进行的。转让过程中还有一个主体,即商标的买受人。对于商标购买者来说,与他们自己的注册商标相比有三个优势:

1.一般情况下,注册一个商标需要1-2年(中国商标局对商标注册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商标注册效率直接关系到中国商标申请量,一般为1-2年),转让商标只需6-10个月左右,与注册商标相比,节省了一半时间,这对于许多需要在短时间内拥有商标的买家来说,是相当节省时间的。

2.注册商标通过率不高。注册新商标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很难保证商标局或市场上是否有类似的商标。商标局发现有类似商标的,可能导致商标注册不成功。

3.商标转让的风险很小。转让商标本身是经国家商标局批准的注册商标,并经国家商标局认定。因此,国家商标局不可能大致拒绝该商标。转让商标,受让人只能通过转让双方的代理机构向国家商标局备案,取得商标注册证并拥有商标所有权。注册新商标后,需要从一开始就进行推广,其初值很低。转让商标在市场上得到普遍认可,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较高的价值,便于买方在短时间内树立自己的品牌。

以上三点是商标转让相对于商标注册的优势,但同样,与商标转让相比,注册商标也有一些优势。因此,创业者需要仔细衡量是选择注册商标还是转让成立公司。

 

版权所有:七台河圣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